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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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2024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盲审工作的通知
2024/01/02   审核人:

各导师、研究生: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为保障我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规范论文盲审工作,现就我院2024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盲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盲审范围

拟申请2024年春季答辩的人文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盲审方式

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实行“双盲”评审制,由学院汇总后交到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通过“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通讯评议工作。

三、盲审工作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2024年3月4日前,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论文撰写规范,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将学位论文查重材料和盲审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管理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汇总,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双盲”评审,学位论文查重材料和盲审材料需同时报送。具体需报送材料为:

1.学位论文查重材料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学位论文盲审材料电子版(要求详见附件1、2);

3.导师审查评阅表(纸质手签版,见附件3)。

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处理意见

1.文字重合百分比≤20%的,可进行论文答辩前送审;

2.20%<文字重合百分比≤30%的,由研究生和导师作出书面说明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前送审;

3.30%<文字重合百分比≤50%之间的,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复检一次,若复检比例仍≥30%,由研究生作出书面说明,导师同意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讨论其是否同意答辩前送审;

4.文字重合百分比>50%的,不受理其答辩前送审事宜,对指导教师予以通报等处理,并要求研究生重新撰写论文后方可申请答辩事宜。

五、盲审结果的处理意见

按《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遵医校办发〔2019〕23号)“第六条学位论文答辩前评审结果的处理意见”规定内容执行。

联系人:杨文浩

联系电话:0851-28643876

联系邮箱:762404251@qq.com

附件:1.查重、盲审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及说明

2.提交送审材料模板

3.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审查评阅表

4.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2023版)

5.遵义医科大学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23版)

遵义医科大学管理学院

2024年1月1日

附件【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遵义医科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填报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遵义医科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5:2024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6: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填报说明(省级).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申报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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