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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2024/03/08   审核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是检验高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第二条 为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贵州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黔教发〔2023〕19号)及其他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专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第五条 教务处(珠海校区教学管办公室)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校级层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工作;

(三)组织开展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四)协调解决各二级学院(部、系)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核算、拨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经费;

(六)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与改革工作。

第六条 二级学院(部、系)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

(一)成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部、系)分管教学的负责人担任;

(二)贯彻执行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工作部署,结合本学院(系)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三)召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大会,布置工作任务,将学术道德教育、意识形态审查作为论文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审核指导教师、评阅专家、答辩专家资质,落实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推优、院内抽检等环节的组织、审核工作;

(五)督促学生、指导教师按时完成“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论文管理系统)中所有信息填报及文档报送工作,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工作;

(六)严格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省教育厅学位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安排,按期完成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第七条 指导教师要端正指导思想,把人才培养放在首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引导学生妥善处理毕业生就业与教学工作的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由于毕业生就业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冲击和不利影响,重点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

第八条 学生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和二级学院(部、系)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的督促下,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程序

第九条 二级学院(部、系)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制定工作计划-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查重-评阅-学院抽检-答辩-学校抽检-论文推优-工作总结-资料归档”的程序进行。

第四章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及开题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需紧密结合专业实际,选题的性质、难度、分量应体现综合训练和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选题比例应不低于50%。对于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来自教师专业实践和科研课题的选题比例应不低于50%;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的选题比例应不低于50%。

第十一条 指导老师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个人研究方向,结合学生兴趣,与学生共同拟定论文题目。在保证独创性、学术性且选题与所学专业教学内容一致的前提下,允许学生基于其所参加的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社会实践调研类项目、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自行拟定毕业论文的题目。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确需多人合做一题时,须由二级学院(部、系)批准(申请及审批材料应存入学生论文档案材料),且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该研究的其中一部分工作,独立撰写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独自答辩。

第十三条 学生确认选题后,须填写《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附件1),由教研室或实习教学基地统一组织开题,二级学院(部、系)论文工作小组须对开题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对校外实习学生,二级学院(部、系)可通过在线督导、随机抽选学生开题答辩等形式确保开题质量。开题工作完结后,二级学院(部、系)须完善《遵义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汇总表》(附件2)。

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资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担任。在校外实习并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由实习教学基地安排符合上述条件的带教老师负责其论文指导工作,同时二级学院(部、系)须指派校内教师作为其第二导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实习教学基地如无相应职称或学历人员,可由具有该行业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二级学院(部、系)应收集校内外指导教师相关信息,做好“指导教师库”建设工作。二级学院(部、系)须根据校内外教师的学历、职称等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学生令其指导,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第二导师)。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立德树人,把人才培养放在首位,从思想上和业务上严格要求学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把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贯穿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

(二)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对其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并确保所指导的每名学生在论文管理系统中均有不少于6次的指导记录;

(三)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解答学生的疑惑,严把论文质量关;

(四)按时完成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材料的审核及信息填报工作。

第六章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要做到章节体系完整,设计合理,逻辑结构严谨、层次清晰、重点突出,论文观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充分,语言准确,文字流畅,文字、图表、公式符号、缩略词、计量单位等符合通行学术规范符合。毕业论文(设计)须不少于5000字,引用的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且至少包含5篇外文文献。

第十七条 学生除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外,还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对应专业的相关要求完成论文综述或外文文献翻译,其中综述不少于3000字,外文文献不少于15000印刷字符。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须按照学校要求,统一格式,按照封面、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综述/译文/译文原文的顺序,用A4纸打印,详细格式参见《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附件3)。

第七章中期检查

第十九条 二级学院(系)须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填写《遵义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主要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论文)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八章资格审核

第二十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完成后,须上传至论文管理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文字重复率低于30%的毕业论文(设计)可交由专家评阅,评阅应按照交叉盲评形式开展。学生须根据评阅教师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后提交论文答辩稿。

第二十一条 答辩前,指导教师需就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是否为学生本人独自撰写,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学校要求,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是否达到规范化要求(包含格式、内容、数量、资料装订等),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资料是否齐全等。

第二十二条 答辩结束,校内指导教师必须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内容进行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学生可将毕业论文(设计)终稿上传论文管理系统进行终稿查重。

第九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检验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重要环节,须秉承严格、合理、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二级学院(部、系)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部署和实施。答辩小组由一名组长,一名秘书和至少两名组员组成。答辩时,答辩小组专家和秘书须按要求分别填写《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附件6)和《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附件7)。

第二十五条 教务处于每年5月随机抽选一定数量学生进行校级答辩,如学生未通过答辩,则判定为答辩不合格,须参与学院组织的二次答辩或延期至当年9月进行再次答辩。对出现校级答辩不合格情况的二级学院(部、系),由分管校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十章成绩评定及推优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分为优秀(≥90)、良好(80≤、90>)、中等(70≤、80>)、合格(60≤、70>)、不合格(<60)五级,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的进展、实验技能、实验的结果等方面评分(指导教师评分占论文综合成绩的25%);评阅教师根据评阅标准,给出评阅成绩(评阅人评分占论文综合成绩的25%);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的表现、论文质量,数据的可靠性或设计演示情况进行评分(答辩成绩占论文综合成绩的50%)。二级学院(部、系)须在答辩工作结束后1周内(每年6月1日前)将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报送至教务处实习管理科和学籍管理科)。

第二十六条 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成绩均达到90分的毕业论文(设计)可推荐参与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校级优秀论文不得超过所有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5%,院级优秀论文不得超过该二级学院(部、系)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综述和译文(含译文原文)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不得评优。

第十一章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

第二十七条 二级学院(部、系)应在答辩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召开工作总结会议,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第二十八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归档按学院材料和学生论文资料两部分进行。学院材料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开题报告汇总表、学院抽检工作通知及情况汇总表、综合成绩汇总表、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及汇总表、优秀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及汇总表、年度工作总结等;学生论文资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人评分表、答辩记录表、综合成绩评定表、论文终稿重复率检测报告等。

第十二章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文字重复率不符合学校规定,或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按照《遵义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遵医校办发〔2020〕75号)之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完成论文写作,参加论文答辩但综合成绩不合格,或二次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重做论文、重新答辩;二级学院(部、系)可在当年秋季学期重新组织1次答辩,综合成绩合格后准予毕业。如重新答辩后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仍未合格,则不得毕业。

第三十一条 凡无故未按时完成并提交论文、不参加论文答辩、存在抄袭或其他作假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第十三章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

第三十二条 二级学院(部、系)应按“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

(一)初期主要对学生选题和开题进行检查,查看学生的选题是否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论文(设计)的准备工作是否全面,对要撰写的论文内容是否有明确的认识;

(二)中期主要检查教师的指导记录和学生论文工作记录、学生实验及论文的进展情况,确保学生论文能够按时完成;

(三)后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情况。

第三十三条 按照《贵州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黔教发〔2023〕19号)相关要求,每年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工作。二级学院(部、系)在评阅工作结束后开展院级抽检,抽检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届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学生人数的5%;教务处(珠海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在答辩工作结束后开展校级抽检,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届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学生人数的3%,重点抽查综合成绩位于各专业后10%的学生论文。

第三十四条 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部、系)工作安排进度,开展不定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第十四章经费管理

第三十五条 二级学院(部、系)根据撰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按照论文指导费300元/生、论文评阅费100元/生、论文答辩费150元/生、院级论文抽检费评审50元/篇的标准,在当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2周内制定分配方案,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校级抽检评审费用标准为50元/篇,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费用标准为150元/篇,教务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2周内完成费用核算,经人事处审核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

第三十六条 指导教师可凭发票报销指导学生撰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产生的试剂、耗材购置费或调研、资料印制费,自然科学类、医学类毕业论文(设计)报销标准不超过300元/生,人文社科类毕业论文(设计)报销标准不超过100元/生。二级学院(部、系)须在当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2周内收齐相关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实报实销;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报销。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对应征入伍的毕业年级学生,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当年省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安排。

第三十八条 如学生在校期间在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前以第一作者身份独立发表论文或设计作品,不得替代其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部、系)须依据本办法相关要求结合专业实际,自行拟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原《遵义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2.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汇总表

3.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4.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

5.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

6.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评阅意见表

7.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答辩组专家)

8.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答辩组秘书用)

9.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表

10.遵义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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